1、改進項:應急準備過程上應予改善的問題。不會對人員安全與健康產生嚴重影響,視情況予以改進,不必一定要求糾正。
2、職業危害因素分類:按來源分為生產工藝過程、勞動過程、生產環境;按性質分為環境因素(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生物因素)、與職業有關的其他因素、其他因素。
3、職業性危害因素:在生產過程中、勞動過程中、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從業人員健康的因素。
4、法定職業病共10類115種。10類: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化學因素所致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
5、生產過程中生產或使用的有毒物質稱為生產性毒物。
6、非電離輻射:射頻輻射、紅外線、紫外線、激光。電離輻射:X線
7、白內障:紅外線;電光性眼炎:紫外線;白血病:電離輻射。
8、異常氣象條件:高溫作業、高溫強熱輻射、高溫高濕;其他異常氣象條件指低溫作業、低氣壓作業等。
9、成年婦女禁忌參加連續負重,禁忌每次負重超過20kg,間斷負重超過25kg.
10、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IV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注冊安全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