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基本原則
1.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
(1)消除危險源
選擇危險性較大、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險源,通過選擇合適的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合理結構形式,選擇無害、無毒或不能致人傷害的物料來消除。
(2)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
如:減少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量,防止能量蓄積,安全地釋放能量等。
(3)隔離
隔離技術能控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減少損失。
(4)故障一安全設計
故障一安全設計的作用是在系統、設備、設施的一部分發生故障或破壞的情況下,使其處于低能狀態,在一定時間內保證安全。
(5)減少故障和失誤
通過增加安全系數、增加可*性或設置安全監控系統等來減少物的故障,減少事故。
2.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1)隔離
把被保護對象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等隔開。隔離措施包括隔開、封閉和緩沖等。
(2)個體防護
把人體與意外釋放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開,是保護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
(3)設置薄弱環節
利用事先設計好的薄弱環節,使事故能量按照人們的意圖釋放,防止能量作用于被保護的人或物。如鍋爐上的易熔塞、電路中的熔斷器等。
(4)避難與救援
設置避難場所,免遭傷害或贏得救援的時間。事先選擇撤退路線,事故發生時迅速撤離。事故發生后,組織有效的應急救援。
此外,安全監控系統作為防止事故發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