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風險評價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重要內容。
52、燃燒爆炸性危險物質可為7類:爆炸性物質、氣體燃燒性物質、液體、固體、自燃、遇水易燃、氧化性物質.
53、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由以下組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價、管理、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4、我國重大危險源監控為4級。
55、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宏觀監控信息網絡,實施重大危險源的宏觀監控與管理。
56、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區縣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
57、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搶救受害人員、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后果恢復現場、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58、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不確定性、突發性、復雜性、后果影響易猝變激化放大。
59、事故應急管理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4個階段。
60、準備階段:應急體系建立、有關部門和人員職責的落實、預案編制、應急隊伍建設、應急設備與物資準備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
61、響應階段:報警與通報、人員疏散、急救與醫療、消防和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外部求援。
62、恢復階段:事故發生后進行。首先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
63、應急體系由組織體制、動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系統4部分組成。
64、組織體制:管理機構、功能部門、應急指揮、救援隊伍。
65、動作機制:統一指揮、分組響應、屬地為主、公眾動員。
66、法制基礎:法律(緊急狀態法)、規章(應急管理條例)、政府令、標準
67、保障系統:信息通訊、物資裝備、人力資源、經費財務
68、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和控制能力實行分級響應機制。響應級別通常分3級:一級緊急情況:利用所有部門一切資源;二級:兩或更多部門響應;三組:一個部門
69、應急響應程序: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
70、現場指揮系統模塊化結構由指揮、行動、策劃、后勤、資金/行政5個核心應急響應職能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