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統計顯示,2003年全世界產煤約50億噸,死亡人數8000人左右。我國煤炭產量16.6億噸占其33.2%,而死亡人數6434人,占世界總死亡數的80.4%。我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美國的近100倍,是俄羅斯的10倍,是印度的12倍。美國的煤礦,一年死亡人數大約在30人左右,澳大利亞甚至做到了2003年煤礦開采零死亡。因此美國、澳大利亞等國的采礦業已成為最安全的行業之一。
世界各主要產煤國都制定并不斷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規。美國國會1977年通過新的"聯邦礦山安全與健康法",要求加強安全技術研究和礦工安全培訓,對違章行為的處罰也更為嚴厲。此外,美國強調煤礦安全監察管理機構的獨立性。美國法律規定,煤礦安全監察員與煤礦無任何隸屬關系,必須具備煤礦和現場工程師的資格,每年還要到安全培訓學院輪訓一周。各地的聯邦安全檢查員,每兩年必須輪換對調。任何煤礦發生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當地的聯邦及州政府安全監察員不得參與該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必須由聯邦立即從外地調派安全監察員到出事礦井進行事故調查。
一些產煤國家為保障煤礦安全投入大量資金,如美國聯邦政府對煤炭業安全的資金支持,是每年批準的礦山安全與監察局財務預算,2000年為2.28億美元,較1994年增長17%,而且呈逐年增加的趨勢。澳大利亞的產煤大州新南威爾士州政府2003年撥款1390萬美元,用于改善礦山安全狀況。
市場經濟發達的產煤國家事故調查處理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由企業或行業協會或專門事故調查機構組織事故調查,調查組由雇主、雇員和國家安全監察員三方代表組成,事故調查報告報國家安全監察機關審查和備案。對違反國家法律造成后果的,國家安全監察員有權提起公訴,并處以經濟罰款。經濟處罰額度主要依據企業的生產規模、經營者違規的記錄、過失程度、事故嚴重度記分折算,有明確的計算標準和處罰實施程序。二是由國家安全監察機關組織事故調查,必要時邀請技術部門參加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出處理。這些國家事故處理有一個共同的特征,處罰對象主要是對雇主實施法律和經濟處罰,即使是職工違反作業規程造成事故的,同樣視為雇主培訓教育不夠、管理不嚴和安全設施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