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檢查與糾正措施
(1)績效考核與監測
組織應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的績效考核與監測制度,對職業安全衛生績效進行定性考核、定量測量并監測,及時發現生產和運行中"不符合",以便采取控制措施。
績效考核可分為主動與被動兩種模式。主動的績效考核重點是監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運行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的執行情況。被動的績效考核重點是對以往組織發生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職業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職業安全衛生情況進行評估。
組織參照《安評標準》等方法進行績效考核與監測,并對其結果按要求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按規定程序處理,同時要通知有關責任部門、必要時向相關方提供分析報告。
績效考核采用的測量、監測儀器設備應保持完好、并設專人負責維護、校正和保養。對儀器設備檢修與校正要作記錄并予以保存。
(2)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
組織應不斷改進工作,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組織發生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后,要查清原因,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對潛在的重大危害與危險因素進行分析,及時修訂應急預案、預防措施和有關程序文件,并應予以記錄,明確有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督促檢查。
(3)記錄管理
組織應建立記錄管理工作制度。需要保存的記錄內容包括:事故及事件;職業安全衛生培訓、教育;危險因素分析與評價;職業安全衛生績效考核和監測;特種作業、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健康和職業病體檢;特種與危險設備檢驗與維修;"下符合"的認定與糾正;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與實施情況;緊急事件與應急措施;內部審核及管理評審情況;組織確定的其他記錄。
職業安全衛生記錄應明確保存期,做到字跡清楚、標識明確。保管的職業安全衛生記錄應便于查閱,避免損壞、變質或遺失。
(4)審核
組織應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審核方案,組成審核小組。審核小組應由經過培訓并具有資格的人員組成,審核人員與審核對象應無直接關系。
審核目的:判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針對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運行對實現組織的方針和目標的有效性。對以前審核的結果進行評審;向管理者報送審核結果。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審核,應對各部門、各要素進行內審。當體系出現重大變化或組織發生嚴重事故時,要及時審核并向最高管理者提出審核報告,以及糾正措施的建議,并跟蹤檢查"不符合"的整改情況。
6、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定期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一般每年進行一次管理評審工作,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發生重大事故時,可以臨時進行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的內容包括:內部審核報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方針、目標、計劃(方案)及其實施情況;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的調查與處理情況;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相關方的投訴、建議及其要求;實施管理體系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和資金保障情況;相關文件是否應修訂;對體系的適用性、有效性的評價。
管理評審應根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審核結果,以及實際情況和對持續改進的承諾,指出需要修改的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等。
修定后的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應得到各相關方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