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考試科目設置仍為《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埞┛忌魅。己笫栈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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