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昨日表示,將擴大派出規劃督察員試點的覆蓋范圍,陸續向國務院審批城市總體規劃的所有省會城市派出城鄉規劃督察員。
2006年9月,為了督察各地出于招商引資目的而隨意調整城市規劃的行為,此前的建設部在全國部分城市開始試點派遣規劃督察員。截至目前,已經向南京等18個城市派出2批共27名規劃督察員。經對18個試點城市的統計分析,每個試點城市規劃督察成本年平均不到20萬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城鄉規劃和建設在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些城市忽視資源環境約束,盲目擴大城市規模,全國200多個地級以上城市就有183個曾經提出過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設想。一些城市隨意對歷史街區大拆大建,甚至毀壞歷史文化建筑和街區,全國109座歷史文化名城中有相當多的城市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建設性破壞”。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談到,在全面實施部派城鄉規劃督察員工作的同時,將督促各省份也建立派駐規劃督察員制度,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層級監督體系,促進我國城鎮化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規劃督察還要適應職能轉變的需要,逐步擴展到住房保障和城中村改造中的違法違規問題督察。
隨著規劃督察制度的建立和規模擴大,將進一步完善規劃督察員隊伍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將繼續選聘符合條件的老同志擔任督察員,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研究增加一部分在職同志通過異地交叉掛職的方式擔任督察員的可行性,加快建設一支堅持原則、精通業務、富有成效的規劃督察員隊伍。同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將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適時研究制定關于在全國建立和完善規劃督察員制度的指導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