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分值計算基本原則
(1)在城鎮土地分等因素資料整理的基礎上,采用位序標準化和極值標準化的方法,分別計算分等對象的因子分值,因子分值應在0~100之間。因子分值越,表示分等對象受相應因子的影響效果越佳。
(2)分等對象的因子評價指標與其土地質量之間存在正相關和負相關關系。
與土地質量呈正相&&關關系的因子有:
a.城鎮區位因素中的交通區位、城鎮對外輻射能力;
b.城鎮集聚規模因素中的城鎮人口規模、城鎮人口密度、城鎮非農產業規模、城鎮工業經濟規模;
c.城鎮基礎設施因素中的道路狀況、供水狀況、供氣狀況、排水狀況;
d.城鎮用地投入產出水平因素中的城鎮非農產業產出效果、城鎮商業活動強度、城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城鎮勞動力投入強度;
e.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因素中的國內生產總值、財政狀況、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商業活動、外貿活動;
l.區域綜合服務能力因素中的金融狀況、郵電服務能力、科技水平;
g.區域土地供應潛力因素中的區域人口密度。
與土地質量呈負相關關系的因子有:區域土地供應潛力因素中的區域農業人口人均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