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對非法批準的土地的處罰
當事人由于非法批準而使用的土地,由于批準文件是無效的,那么依據此文件而使用的土地在實體上便沒有法律依據。因此,當事人必須予以退還。如果拒不退還的,當事人就要承擔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責任,包括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等。
但是因非法批準而使用土地的當事人,因退還土地而遭受的損失,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賠償。
例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無權批準征用、使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 )的責任。(2000年土地管理基礎試題)
A.賠償損失
B.賠禮道歉
C.恢復土地原狀
D.刑事處分
答案:A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