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比較法的適用條件
市場比較法的應用基礎是發達的不動產市場及豐富的交易案例資料,所以比較法僅適用于市場比較穩定有量交易案例的地區,并且交易案例與待估地塊應有相關性和替代性,交易案例甚少或無交易案例的地區則不適用。
具體來說,市場比較法的適用條件有:
(1)要有足夠數量的比較案例。&&國外不動產市場比較發達的國家,一般要求至少要選擇10個可比較的交易案例,我國由于土地市場正處于發育和發展階段,要求市場比較交易案例至少3個。
(2)交易案例資料與待評估土地具有相關性和替代性。
(3)交易資料的可靠性。要保證資料來源的可靠性,且要對交易案例資料的數據信息進行充分的查實和核對。
(4)合法性。用比較法估價時,應注意選擇與待估土地的法律規定相似的交易案例資料作為分析、比較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