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措施審查。
例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數據資料審查.
B.可行性審查:
C.目標和任務審查
D.實施措施審查
答案:A.B.C.D

(3)復驗。省級人民政府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驗收申請后,組織驗收組,對初驗成果進行復驗。
(4)公布。
(5)總結。
(二)基本農田護區管理。
1.基本農田的數量管理
(1)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本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數量不減少。
(2),基本農田保護區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占用。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需要占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征用,必須經國務院批準。
(3)經國務院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補充劃人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占用單位應當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負責開墾與所占基本農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的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2.基本農田的使用管理
(1)基本農田只能用于糧、棉、油料等作物的耕作。
(2)基本農田耕作應提高復種指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基本農田。經國務院批準的重點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的,滿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基本農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1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2年未使用的,經國務院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重新劃人基本農田保護區。承包經營基本農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2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 例題:承包經營基本農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 )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
A 1 B.2 C.3 D.4
答案:B
3.基本農田的維護管理
(1)國家提倡和鼓勵農民對其經營的基本農田多施用有機肥料,少施用化肥和農藥。
(2)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基本農田地力進行分等定級,并建立檔案。
(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定期評定基本農田地力等級。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考試大&當逐步建立基本農田地力與施肥效益長期定位監測網點,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基本農田地力變化狀況報告以及相應的地力保護措施,并為農業生產者提供施肥指導服務。
4.基本農田的環境保護管理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基本農田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和評價,并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環境質量發展趨勢報告。
(2)經國務院批準占用基本農田興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用地管理的規定。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當有基本農田環境保護的方案。
(3)在基本農田保護區施用的肥料和作為肥料的城市垃圾和污泥,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
(4)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農田環境污染的,當事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并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