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1、發(變)電主廠房設施及配套庫房設施。
2、發(變)電廠(站)的專用交通設施。
3、配套環保、安全防護設施。
4、火力發電工程配電裝置、網控樓、通信樓、微波塔。
5、火力發電工程循環水管(溝),冷卻塔(池)、閥門井水工設施。
6、火力發電工程燃料供應、供熱設施,化學樓、輸煤綜合樓,啟動鍋爐房、空壓機房。
7、火力發電工程乙炔站、制氫(氧)站,化學水處理設施。
8、核能發電工程應急給水儲存室、循環水泵房、安全用水泵房、循環水進排水口及管溝、加氯間、配電裝置。
9、核能發電工程燃油儲運及油處理設施。
10、核能發電工程制氫站及相應設施。考試大
11、核能發電工程淡水水源設施,凈水設施,污水、廢水處理裝置。
12、新能源發電工程電機,廂變、輸電(含專用送出工程)、變電站設施,資源觀則設施。
13、輸配電線路塔(桿),巡線站、線路工區,線路維護、檢修道路。
14、變(配)電裝置,直流輸電換流站及接地極。
15、輸變電、配電工程給排水、水處理等水工設施。
16、輸變電工區、高壓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