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線路交通設施用地
1、鐵路線路、車站及站場設施。
2、鐵路運輸生產及維修、養護設施。采集者退散
3、鐵路防洪、防凍、防雪、防風沙設施(含苗輔及植被保護帶)、生產防疫、環保、水保設施。
4、鐵路給排水、供電、供暖、制冷、節能、專用通信、信號、信息系統設施。
5、鐵路輪渡、碼頭及相應的防風、防浪堤、護岸、棧橋、渡船整備設施。
6、鐵路專用物資倉儲庫(場)。
7、鐵路安全守備、消防、戰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