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第一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所必需的法律法規、政策等相關知識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業務工作中正確理解、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1)熟悉我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2)了解我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中各層次之間的相互關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掌握環境的含義;
(2)了解本法的適用范圍;
(3)掌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有關規定;
(4)熟悉保護自然生態系統區域、野生動植物自然分布區域、水源涵養區域、自然遺跡、人文遺跡、古樹名木的有關規定;
(5)掌握加強農業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6)掌握產生環境污染和公害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關規定;
(7)掌握新建和技術改造的工業企業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關規定;
(8)掌握建設項目防治污染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
(9)熟悉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單位應當加強防范的有關規定;
(10)熟悉違反建設和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有關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及配套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一)環境影響評價的定義及原則
(1)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立法目的;
(2)掌握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律定義;
(3)掌握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
(二)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1)熟悉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的類別、范圍及評價要求;
(2)掌握對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應當分析、預測和評估的內容;
(3)掌握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篇章或者說明以及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主要內容;
(4)了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質量責任主體的有關規定;
(5)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有關規定;
(6)了解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草案報送的有關規定;
(7)熟悉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程序和審查時限;
(8)熟悉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應當包括的內容;
(9)熟悉審查小組應當提出對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修改并重新審查或者不予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意見的情形;
(10)熟悉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及審查意見采納的有關規定;
(11)掌握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的相關規定;
(12)了解規劃編制機關以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機構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掌握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實施分類管理的規定;
(4)了解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應提交的材料;
(5)掌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條件;
(6)熟悉建設項目試生產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7)熟悉建設單位未按有關規定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受的處罰;
(8)熟悉建設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單位應受的處罰;
(9)熟悉承擔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工作的單位及其人員的行為準則。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
(1)熟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的有關規定;
(2)掌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的職責;
(3)掌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違反有關規定應受的處罰;
(4)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
(六)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