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革的方向
由上述分析可見,現階段我國建筑市場仍處于一種較為混沌的狀態,與國際慣例無論從體制上、水平上都相去甚遠。因此改革現行建筑業管理體制,加速與國際慣例接軌,加緊構造適應國際建筑市場發展需要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是當務之急。今后的改革中應該有選擇地借鑒國外的先進管理模式,對此筆者有以下幾點建議;
1)實行工程保險制度,建立強有力的風險約束機制遇有國家投資的項目,&考&試大$由一個與投資無關而與建筑企業有關的地方建設主管部門管理招標投標,難免產生“掏國家的錢,請自己的客”,使投資效益受到損害。當投資不力、資金無法回收時,經濟賠償也成為空談。而保險的最大作用就是充分發揮經濟賠償的功能。
工程保證擔保與工程保險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已是很常見的一個規避信用風險的金融工具,特別是在工程建設領域得到了極為普遍的應用。美國、拉丁美洲對公共投資項目實行強制性保證擔保,保函由經批準從事擔保業務的保險公司和專業擔保公司出具;在日本和韓國,&考&試大$傳統上實行的是替補承包商保證擔保制度,它的特征是由競爭者來提供擔保。我國目前雖然有北京、上海和深圳作為全國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改革試點城市,但我國的工程保證擔保與工程保險業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是我國建筑勘察設計行業同國際慣例接軌以迎接“人世”的迫切需要。
2)完善監理行業協會體系,確保監理單位“秉公執法”
現階段監理費用一般是從甲方手中得來,監理單位自然在許多地方都要遷就甲方,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影響了監理單位的中立地位,使監理單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筆者認為可以考慮讓甲方將監理費用交給第三方——監理行業協會,再由監理行業協會對工程的監理情況考鉸后,將監理費用轉交給監理單位。目前我國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監理行業體系,包括國家監理法規、管理制度、機構設置、工程程序等,即在監理行業的系統化、&考&試大$法制化、規范化、標準化和程序化等幾個重要方面與國外監理相差甚遠。如監理市場,缺乏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的愉悅環境,存在著地區保護、違規交易、行政干預等不良因素,監理深度遠未到位,當前現場監理普遍還在以質量控制為中心這一低水平階段徘徊,不早日突破這一步,我們的監理業就很難適應建筑業國際化的需要。
3)精簡不必要的機構,降低工程建設成本如工程項目的三控制,本應是監理單位的職能,卻又有建設項目經理的管理班子參與其中,這種“越俎代庖”行為不僅阻礙了工程項目的有效管理,而且增加了多余的管理機構,勢必在工程成本中多出一部分管理費用。&考&試大$筆者建議,這部分多余的管理班子應予撤除。
4)健全建筑法規體系,成立建筑法院以及建筑執法隊伍我國的建筑業必須關注工程項目管理模式需求變化的動向,逐步引進新的建設模式。與此同時,為適應項目管理模式的變化,需要盡快制訂我國自己的岡FIDIC條軟和NEC條款,建立健全我國的建筑法規體系,以規范建筑市場,促進與國際慣例的接軌,提高我國建筑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
與此同時,建筑法院及專門的建筑執法隊伍也應盡早成立和組織起來,這支隊伍必須是建筑業的專業人員,由于建筑業的特殊性,非專業人員是很難做到高效、正確執法的。
3.工程項目管理新模式的提出結合
以上巳述及思想,筆者在借鑒國外做法的基礎上對現行工程項目管理模式提出了改進與創新,這種模式有以下幾個特點:
1)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主體有所變動這種模式取消了建設項目經理班子,增加了監理行業協會和保險公司。投資方不必通過項目法人,而是直接通過公開招標委托監理單位負責對工程設計、施工過程進行監管。這樣,各主體在更大程度上以經濟手段來相互約束,&考&試大$減少了行政化色彩。在施工現場,只有施工方與監理方負責進行工程管理,改變了多頭指揮的現狀,并節約了工程成本。(承包單位包括設計承包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等,監理行業協會則是為促進整個中國的監理事業而組成的行業性社會機構。)
2)監理費用的獲得方式有所改進投資方先將監理費用交給監理行業協會,監理單位的費用由監理行業協會處獲得。行業協會的監理費中轉作用消除了投資方與監,理單位之間的明顯的雇傭關系,相對于現階段管理模式而言,監理單位較容易保持中立,有利于“秉公執法”,確保工程項目的正常實施。
3)強制實行保險制度,風險約束機制加強這種模式要求強制實行工程保險制度,規定工程建設各方都必須先購買工程保險,否則項目不予批準。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檳發的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的監理公司,均須提出投保申請,成為被保險人。由于監理單位疏忽或過失而未履行監理合同所規定的監理義務或指令錯誤,致使投資方在保險期限內對其提出賠償要求的,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將根據規定,賠償監理單位依法應承擔的投資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及經保險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而發生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對外承包工程的承包單位,一般要承擔從投標開始,施工階段以至工程竣工移交為止的一系列風險責任,&考&試大$因此必須按合同規定辦理各項保險。如設計承包單位必須購買設計責任險,對外承包工程的險種還有:投標保證保險;履約保證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保險,如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等,以及合同規定投保的其他保險等。
通過實行工程保險制度,有利于提高各建設主體的憂患意識。不購買保險就接不到工程,但是對那些實力弱小的“雜牌”設計。施工或監理單位,保險公司也不愿意為其承保。優勝劣汰,一部分競爭力弱的建筑企業必然破產或被兼并,保存下來一批富有競爭力的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使我國建筑業的總體水平得到提高。
4.結束語
對我國現階段工程項目管理模式進行改革是當前廣為關注的重要課題,&考&試大$本文所提出的新模式借鑒了國外成熟的管理方法,結合了我國的國情,在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方向上邁開了前進的一步,有利于我國建筑業的國際化發展。但該模式的實施也需要一定的條件。政府必須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建筑法規體系的健全是當務之急。同時,各建設主體的水平亟待提高,如監理單位必須對監理人員的資質作嚴格審查與考核,以使我國監理業快速適應人才高素質化,業務寬深化的國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