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監理實施細則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并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專業工程的特點;2)監理工作的流程;3)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4)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
監理工作的規范化體現在:1)工作的時序性。這是指監理的各項工作都應按一定的邏輯順序先后展開,從而使監理工作能有效地達到目標而不致造成工作狀態的無序和混亂。2)職責分工的嚴密性。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是有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專家群體共同來完成的,他們之間嚴密的職責分工是協調進行監理工作的前提和實現監理目標的重要保證。3)工作目標的確定性。在職責分工的基礎上,每一項監理工作的具體目標都應是確定的,完成的時間也應有時限規定,從而能通過報表資料對監理工作及其效果進行檢查和考核。
(5)參與驗收,簽署建設工程監理意見
建設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監理單位應在正式驗交前組織竣工預驗收,在預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施工單位溝通,提出整改要求。監理單位應參加業主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監理單位意見。
(6)向業主提交建設工程監理檔案資料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完成后,監理單位向業主提交的監理檔案資料應在委托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如在合同中沒有做出明確規定,監理單位一般應提交: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資料,監理指令性文件,各種簽證資料等檔案資料。
(7)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完成后,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從兩方面進行監理工作總結。其一,是向業主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其主要內容包括:委托監理合同履行情況概述,監理任務或監理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由業主提供的供監理活動使用的辦公用房、車輛、試驗設施等的清單,表明監理工作終結的說明等。其二,是向監理單位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其主要內容包括:1)監理工作的經驗,可以是采用某種監理技術、方法的經驗,也可以是采用某種經濟措施、組織措施的經驗,以及委托監理合同執行方面的經驗或如何處理好與業主、承包單位關系的經驗等;2)對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建議。
19.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時,應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