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6.各階段安全文明監理工作內容
6.1、招標階段的安全監理: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具體如下:
⑴ 營業執照;
⑵ 施工許可證;
⑶ 安全資質證書;
⑷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安全專業人員的配備等;
⑸ 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網絡;
⑹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⑺ 各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⑻ 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⑼ 主要的施工機械、設備等的技術性能及安全條件;⑽ 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對企業的安全業績考評情況;
6.2、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
⑴ 制定安全監理程序。任何一個工程的工序或一個構件的生產都有相應的工藝流程,如果其中一個工藝流程未進行嚴格操作,就可能出現工傷事故,因此安全監理人員在對工程安全進行嚴格控制進,就要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藝流程制定出一套相應的科學的安全監理程序,對不同結構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應檢測驗收方法,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對安全嚴格控制的目的。在監理過程中安全監理人員應對監理項目做詳盡的記錄和填寫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