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開工前的監理工作(由項目總監組織)
1、編制監理規劃
(1)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并進行監理交底。
(2)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3)協助業主進行水平坐標和高程控制點的移交。
(4)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5)審核簽署開工報告。
2、施工單位應提交的資料(由信息監理工程師負責):
(1)施工許可證及施工單位資質證書。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總平面圖區總進度計劃)。
(3)余泥渣土運輸單位的環境衛生服務資質合格證書(準運證)。
(4)夜間施工許可證。
(5)質量體系架構,管理人員、特種操作人員資質證明。
(6)進場施工設備及檢驗報告。
(7)開工報告。
(8)現場攪拌混凝土許可證。
(9)其它有關資料。
3、收集業主單位的資料(由信息監理工程師負責):
(1)施工合同。
(2)消防報建。
(3)人防報建。
(4)防白蟻報建。
(5)環衛報建(包括化類他及污雨水排放)。
(6)防雷報建。
(7)水電增容報建。
(8)余泥渣土排放證。
(9)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10)其它有關資料。
二、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1、根掘規劃局的紅線,復核施工單位放出的定位軸線和高程標樁(測量監理工程師負責)。
2、編寫分部、分項工程《監理細則》(由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
3、審查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對分包單位資質進行審查,正確使用否決權(由總監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實施)
4、審查進場材料、設備(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
(1)由施工單位提交《進場材料(設備)報驗單》、出廠合格證、認證證書、質量檢驗證書;如規格較多,應附材料清單。
(2)到現場檢查進場材料(設各)的情況,符合要求則簽署《進場材料(設備)報驗單》,并在《監理日記》上做好記錄。
(3)在《進場材料(設備)臺帳》上按不同規格、批號和數量做好詳細記錄。
(4)按照質監站規定的取樣方法抽取試樣,試樣抽取的數量必須與進場材料規格、批號、數量相對應;并做好見證記錄和送檢臺帳。
(5)收集進場鋼筋標牌,鋼筋合格證上的爐號應與鋼筋標牌一致;水泥等材料合格證上的批號應與包裝上批號相一致。合格證、檢驗報告等資料如果是復印件,應在復印件注明原件存放處,并加蓋存放單位印章,注明供貨數量。
(6)各種建材(設備)的進場與檢驗,必須及時形成記錄。《進場材料報驗單》《進場材料臺帳》、《取樣送檢臺帳》、《監理日記》等記錄的內容應該互相對應。
5、審查進場施工設備(由土建監理工程師負責):
(1)進場施工設備應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相符合。
(2)塔吊、計量、測量設備應有法定檢測部門出具的檢測合格證,并且合格證應在有效期限內。
(3)一般施工設備應有施工單位檢驗合格記錄。
(4)做好進場施工設備臺帳的登記。
6、第一次工地會議
(1)第一次工地會議是在項目尚未全面展開前,履約各方相互認識,確定聯絡方式的會議,也是檢查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就緒,以及明確監理程序的會議。
(2)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在項目總監下達開工令之前舉行。
(3)第一次工地會議由項目總監和業主代表聯合主持召開,總承包單位的授權代表參加,也可邀請分包單位參加,必要時邀請有關設計人員參加。
(4)第一次工地會議的目的是檢查開工條件,創造良好的合作環境。
7、監理例會(由總監負責)
(1)監理例會應定期召開,一般為每周一次。
(2)監理例會由總監主持,當總監無法到會時,應書面授權專人主持。
(3)監理例會參加人:項目監理部全體人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需要時邀請其他單位參加。
(4)會議主要議題:
*檢查上次會議存在問題的解決情況和《會議紀要》執行情況。
*施工單位報告上周工程進度情況及存在問題,本周施工計劃。
*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工程的意見和要求。
(5)監理例會應有《簽到表》,并在會后24小時的形成《會議紀要》。
8、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工程洽商記錄》(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
(1)施工圖紙由業主蓋章確認后,須加蓋監現章及受控標識;失效作廢的圖紙必須加蓋作廢標識。
(2)《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上更改的內容應在圖紙上標明,并注明標識人姓名、標識時間、修改依據。
(3)《會審紀要》上各參加單位蓋章、人員簽字應齊全,《紀要》上待定問題應進行跟蹤,并在《紀要》上注明確定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