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對于施工期較長的合同,為了合理分擔市場價格浮動變化對施工成本影響的風險,在合同內要約定調價的方法。通用條款內規定為公式法調價。
(1)調價公式(略)
(2)可調整的內容和基價。承包商在投標書內填寫,并在簽訂合同前談判中確定。
(3)延誤竣工。分為:
1)非承包商應負責原因的延誤。工程竣工前每一次支付時,調價公式繼續有效。
2)承包商應負責原因的延誤。在后續支付時,分別計算應竣工日和實際支付日的調價款,經過對比后按照對業主有利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