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條款中對以下兩種情況,給予了承包人暫時停工的權利:采集者退散
(1)延誤支付預付款。發包人不按時支付預付款,承包人在約定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預付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拖欠工程進度款。發包人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且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時,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荚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