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1頁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了驗收,當其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
重新檢驗表明質量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