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專利權
(一)專利權的主體
專利權主體即專利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專利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專利權主體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發明人或設計人
[重點解析]
1.需要掌握作為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必要條件: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
2.專利的權屬。
2.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單位
[重點解析]
此處需要掌握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的歸屬。
3.受讓人
受讓人是指依法通過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而取得專利權的單位或個人。
(二)專利權的客體
專利權的客體,即專利權的保護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根據《著作權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使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是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后,專利權終止。
[重點解析]
專利權的客體曾經出現在試題之中,我們就不能輕視。這里我們需要掌握:
1.專利權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至于其具體的含義以及如何申請等都不需考慮。
2.此處的數據需要掌握。
(三)專利權的侵權及保護
根據《著作權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專利權的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
(1)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
(2)假冒他人專利;
(3)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
(4)侵奪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其他相關合法權益。
發生專利權侵權行為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重點解析]
此處一般性理解一下即可,不需要記憶。
四、商標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3條第1款的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依法辦理續展注冊。注冊商標可以轉讓,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但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履行法律規定的相應義務。
根據《商標法》第52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發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重點解析]
1.數據需要掌握。
2.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理解即可,不需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