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1-23 共1頁
一、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是指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針對當期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應繳納給稅務部門的所得稅金額,即應繳所得稅。當期所得稅應以適用的稅收法規為基礎計算確定,會計處理與稅收處理不同的,應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按照適用稅收法規的要求進行調整,計算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與適用稅率計算確定當期應繳所得稅。如果有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相關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還應作相應扣減。
計算公式為:
當期應繳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采集者退散
其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有不同的表述方法:
公式1: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公式2: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額=會計利潤±永久性差異納稅調整額±暫時性差異納稅調整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項目金額-納稅調整減少項目金額
二、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來確定,遞延所得稅負債,核算企業在未來期間應繳納的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核算企業在未來期間可以抵減的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余額)
三、所得稅費用
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