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老師您好:
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3年以上的人員不能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么?他不可以作為招標單位的代表么?謝謝
回答:
你好,《招標投標法》第37條規定,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11條規定,評標專家應符合下列條件:(1)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至于可不可以作為招標單位的代表,只要他符合相關專業資質就行,要求沒有評標專家那么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