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某項職務發明是由李某執行本單位任務后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該發明的專利權應該屬于( )。
A、李某
B、單位
C、共同擁有
D、先申請者
請問老師,書上P28頁中關于第二類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這算不算是共同擁有著作權?
回答:
第二類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這可以理解為共同享有著作權,但作者只享有署名權。
對于本題提到的專利權應該屬于單位,如果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