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一)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遼價函[2010]29號文件規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按60元/科收取。
(二)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于一個月內到所報考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二)省人事考試局將在考試報名結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撥付相應的考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