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8-08 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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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為做好兵團2020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整理2020年兵團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報考事項內容如下:
報考事項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應材料。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各師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號)的要求,認真落實一次性告知、報名承諾、報名條件核驗核查、事中事后監管處理等重點環節工作。報考人員要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并于報考前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等。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上述人員須按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三)雷同試卷檢測和認定
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