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進口關稅
進口關稅軟件不計算,硬件計算公式(4.3.5):
關稅=[離岸價(FOB)+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人民幣外匯牌價×進口關稅率
=進口設備到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進口關稅率(4.3.5)
其中到岸價格(CIF)包括:進口設備貨價、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等費用又稱為關稅完稅價格;計關稅的軟件指設計費、技術保密、專利許可證、專利技術等。軟件計算進口關稅時關稅完稅價格中不包括國外運輸費和國外運輸保險費。
進口關稅稅率分為優惠和普通兩種。優惠稅率適用于與我國簽訂有關稅互惠條款的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家的進口設備;普通稅率適用于我國未訂有關稅互惠條款的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家的進口設備。進口關稅稅率按我國海關總署發布的進口關稅稅率計算。
石油化工引進工程常用設備材料關稅稅率根據2003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最惠國稅率:塔、換熱器和化纖設備為10%,自動數椐處理設備附件為0%,自動調節或控制儀表為7%,電動機為12%,發電機組為10%,不銹鋼管10%,真空泵8%,閥門7%,不銹鋼板12%,不銹鋼鍋爐管為10%(2003年暫定稅率為5%,暫定稅率系指在規定期限內有效的稅率)。
(四)進口環節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從事進口貿易的單位和個人,在進口商品報關進口后征收的稅種。軟件不計算,硬件均按組成計稅價格和增值稅稅率直接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4.3.6):
進口環節增值稅額=(進口設備到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進口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
其中: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4.3.6)
注:增值稅稅率按照我國海關總署的進口關稅稅率計算。
(五)銀行財務費
銀行財務費一般是指中國銀行手續費,硬件、軟件均按計算公式(4.3.7):
銀行財務費=進口設備貨價×人民幣外匯牌價×銀行財務費率 (4.3.7)
其中:銀行財務費率目前取0.4%--0.5%。
(六)外貿手續費
外貿手續費是指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規定的對進口產品征收的費用,硬件、軟件均按計算公式(4.3.8)。
外貿手續費=[離岸價(FOB)+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 ×人民幣外匯牌價×外貿手續費率
=進口設備到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外貿手續費率 (4.3.8)
外貿手續費率:
離岸價(F.O.B)≤100萬美元費率為2%
離岸價(F.O.B)>100萬≤1000萬美元費率為1.5%
離岸價(F.O.B)>1000萬美元費率為1%
(七)海關監管手續費
海關監管手續費是指海關對進口減稅免稅或實行保稅的進口設備,實施監管和提供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全額征收進口關稅的設備,不收取海關監管手續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計算公式(4.3.9):
海關監管手續費=[離岸價(FOB)+國外運輸費+國外運輸保險費]×人民幣外匯牌價×海關監管手續費率
=進口設備到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海關監管手續費率 (4.3.9)
海關監管手續費費率一般為0.3%。
(九)進口車輛購置附加費
進口車輛需繳進口車輛購置附加費。計算公式(4.3.10):
進口車輛購置附加費=[進口設備到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進口關稅+消費稅+增值稅] ×進口車輛購置附加費率(4.3.10)
(九)消費稅
消費稅是指對部分進口設備(如轎車、摩托車等)征收的稅種,計算公式(4.3.11)
其中:消費稅稅率根據規定的稅率計算。
以上公式中的費率是有使用時限的,實際工作中應注意有關的調整文件。進口設備生產廠商詢價、報價、訂貨合同價與上述公式計算起點不一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的使用有關公式,掌握進口設備原價的構成及計算
四、進口設備國內運雜費的計算
進口設備國內運雜費是指引進設備從合同確定的我國到岸港口或與我國接壤的陸地交貨地點,到施工現場倉庫或安裝地點(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堆放地點)所發生的鐵路、公路、水運及市內運輸的運輸費,保險費,裝卸費,倉庫保管費等。但不包括超限設備運輸的特殊措施費。軟件不計算國內運輸費,硬件按計算公式4.3.12計算。國內運雜費率按表4.3.1石油工程引進設備材料國內運雜費率表選取。
進口設備國內運雜費=(進口設備貨價+進口設備從屬費用)×國內運雜費率 (4.3.12)
表4.3.1石油工程引進設備材料國內運雜費率表
|
類 別 |
工程所在地區 |
運雜費率(%) |
|
1 |
上海、天津、青島、煙臺、連、汕頭、秦皇島、連云港、南京、南昌、溫州、寧波、廣州、湛江、北海、營口、海口、梧州 |
1.5 |
|
2 |
北京、河北、山東、江蘇、遼寧、吉林、廣東、福建、廣西、浙江、海南 |
2 |
|
3 |
湖南、湖北、河南、陜西、江西、山西、安徽、黑龍江、內蒙 |
2.5 |
|
4 |
云南、四川、貴州、寧夏、甘肅 |
3 |
|
5 |
青海、新疆 |
3.5 |
注1:設備從引進設備合同確定的我國到岸港口或與我國接壤的陸地交貨地點運至各油氣田(化工廠)供應中心倉庫按表4.3.1費率計算。
注2:設備由各油氣田(化工廠)供應中心倉庫運至施工現場的短途運輸費,按工程所在地的規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