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查工程概算的內容
(1)審查概算的編制是否符合黨的方針、政策,是否根據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條件的編制。
(2)審查建設規模(投資規模、生產能力等)、建設標準(用地指標、建筑標準等)、配套工程、設計定員等是否符合原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立項批文的標準。對總概算投資超過批準投資估算10%以上的,應查明原因,重新上報審批。
(3)審查編制方法、計價依據和程序是否符合現行規定,包括定額或指標的適用范圍和調整方法是否正確。進行定額或指標的補充時,要求補充定額的項目劃分、內容組成、編制原則等要與現行的定額精神相一致等。
(4)審查工程量是否正確。工程量的計算是否根據初步設計圖紙、概算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有無多算、重算和漏算,尤其對工程量,造價高的項目要重點審查。
(5)審查材料用量和價格。審查主要材料(鋼材、木材、水泥、磚)的用量數據是否正確,材料預算價格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價格水平,材料價差調整是否符合現行規定及其計算是否正確等。
(6)審查設備規格、數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與設備清單相一致,設備預算價格是否真實,設備原價和運雜費的計算是否正確,非標準設備原價的計價方法是否符合規定,進口設備的各項費用的組成及其計算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規定。
(7)審查建筑安裝工程的各項費用的計取是否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部門的現行規定,計算程序和取費標準是否正確。
(8)審查綜合概算、總概算的編制內容、方法是否符合現行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要求,有無設計文件外項目,有無將非生產性項目以生產性項目列入。
(9)審查總概算文件的組成內容,是否完整地包括了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投產為止的全部費用組成。
(10)審查工程建設其他各項費用。這部分費用內容多、彈性,約占項目總投資25%以上,要按國家和地區規定逐項審查,不屬于總概算范圍的費用項目不能列入概算,具體費率或計取標準是否按國家、行業有關部門規定計算,有無隨意列項、有無多列、交叉計列和漏項等。
(11)審查項目的”三廢”治理。擬建項目必須同時安排“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的治理方案和投資,對于未作安排或漏項或多算、重算的項目,要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實投資,以滿足“三廢”排放達到國家標準。
(12)審查技術經濟指標。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方法和程序是否正確,綜合指標和單項指標與同類型工程指標相比,是偏高還是偏低,其原因是什么并予糾正。
(13)審查投資經濟效果。設計概算是初步設計經濟效果的反映,要按照生產規模、工藝流程、產品品種和質量,從企業的投資效益和投產后的運營效益全面分析,是否達到了先進可靠、經濟合理的要求。
三、審查設計概算的方法
采用適當方法審查設計概算,是確保審查質量、提高審查效率的關鍵。常用方法有:
1.對比分析法
對比分析法主要是通過建設規模、標準與立項批文對比;工程數量與設計圖紙對比;
綜合范圍、內容與編制方法、規定對比;各項取費與規定標準對比;材料、人工單價與統一信息對比;引進設備、技術投資與報價要求對比;技術經濟指標與同類工程對比等等;通過以上對比,容易發現設計概算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偏差。
2.查詢核實法
查詢核實法是對一些關鍵設備和設施、重要裝置、引進工程圖紙不全、難以核算的較投資進行多方查詢核對,逐項落實的方法。主要設備的市場價向設備供應部門或招標公司查詢核實;重要生產裝置、設施向同類企業(工程)查詢了解;引進設備價格及有關費稅向進出口公司調查落實;復雜的建筑安裝工程向同類工程的建設、承包、施工單位征求意見;深度不夠或不清楚的問題直接同原概算編制人員、設計者詢問清楚。
3.聯合會審法
聯合會審前,可先采取多種形式分頭審查,包括設計單位自審,主管、建設、承包單位初審,工程造價咨詢公司評審,邀請同行專家預審,審批部門復審等,經層層審查把關后,由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聯合會審。在會審會上,由設計單位介紹概算編制情況及有關問題,各有關單位、專家匯報初審、預審意見。然后進行認真分析、討論,結合對各專業技術方案的審查意見所產生的投資增減,逐一核實原概算出現的問題。經過充分協商,認真聽取設計單位意見后,實事求是地處理和調整。
通過以上復審后,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偏差,按照單項、單位工程的順序,先按設備費、安裝費、建筑費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分類整理。然后按照靜態投資、動態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三類,匯總核增或核減的項目及其投資額。最后將具體審核數據,按照“原編概算”、“審核結果”、“增減投資”、“增減幅度”四欄列表,并按照原總概算表匯總順序,將增減項目逐一列出,相應調整所屬項目投資合計,再依次匯總審核后的總投資及增減投資額。對于差錯較多、問題較或不能滿足要求的,責成按會審意見修改返工后,重新報批;對于無重原則問題,深度基本滿足要求,投資增減不多的,當場核定概算投資額,并提交審批部門復核后,正式下達審批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