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二、取得固定資產的核算(外購、建造)
(一)外購固定資產
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包括增值稅)、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是指企業購置的需要經過安裝以后才能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由 ‘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1)購入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2)支付安裝費: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3)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例題見教材113頁2-67.例2-68
3、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如果這些資產均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并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則應將各項資產單獨確認為固定資產,并按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
某項固定資產的成本=(該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多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合計)×總成本
分錄:
借:固定資產-某某
-某某
貸:銀行存款
例題見教材12-69
甲公司向乙公司一次購進了三臺不同型號且具有不同生產能力的設備A、B、C,共支付款項10000萬元,增值稅1700萬元,包裝費75萬元,全部以銀行存款轉賬支付;假定設備A、B、C均滿足固定資產定義及確認條件,公允價值分別是4500萬元、3850萬元、1650萬元,不考慮其他稅費。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確定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
固定資產總成本=10000+1700+75=11775萬元
(2)確定設備A、B、C的價值分配比例
公允價值合計=4500+3850+1650=10000萬元
A公允價值比例=4500÷10000=45%
B公允價值比例=3850÷10000=38.5%
C公允價值比例=1650÷10000=16.5%
(3)確定A B C設備各自的成本
A設備的成本=11775×45%=5298.75萬元
B設備的成本=11775×38.5%=4533.375萬元
C設備的成本=11775×16.5%=1942.8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