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固定資產的清理是指固定資產的報廢和出售,以及因各種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遭到損壞和損失的固定資產所進行的清理工作。
“固定資產清理”是資產類賬戶,用來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記固定資產轉入清理的凈值和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貸方登記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其貸方余額表示清理后的凈收益;借方余額表示清理后的凈損失,清理完畢后應將其貸方或借方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賬戶。
“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