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隨著新《會計法》的頒布、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綱》的重新修訂及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用書、教材、試卷相應的變化,對我區維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產生了較影響,應廣考生的要求,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經過長時間的工作調研,決定對2009年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語言進行調整,合并漢語、維語考試,統一用漢語進行考試,邊遠少數民族地區民族考生可采取適當降低分數線的方式,提高考試通過率,確保我區2009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平穩順利進行。現就考試語言調整的有關問題進行如下解答:
一是有利于《會計法》的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考試語言的不統一不利于會計法的普及。
二是有利于雙語教育的普及。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語言的合并,也是適應國家實施的雙語教育的趨勢,有利于會計行業的健康發展和雙語教育的普及。
三是往年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同全國其他少數民族自治區考試模式相脫節。經過我處調查研究,全國除新疆以外各少數民族自治區均未實行本少數民族語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四是往年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同全區其他行業的基礎考試模式相脫節。經過調查,全區其他行業的基礎科目考試均已取消民族語言考試,統一了考試標準,降低了組織考試的難度。
2009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語言的調整,是適應全國會計考試的環境,同全國其他地區、全區其他行業考試相接軌,改變了以往考試的模式,為我區會計行業健康順利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