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按行政區劃實行分級管理原則。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取消年檢制度,實行注冊登記、日常登記、定期登記管理制度。
注冊登記:初次上崗、離崗會計人員的登記。
持證人員初次從事會計工作,應在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到屬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及時填寫注冊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日常登記:持證會計人員調轉工作單位,學歷、職稱、職務等變更的登記。具體分為:
(1)持證人員省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離開原工作單位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持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到新工作單位所在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轉登記。
(2)持證人員跨省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時在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調出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在調入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登記手續。
無工作單位的原則上不辦理調轉手續,學生畢業回原籍憑畢業證辦理調轉登記手續。
(3)持證會計人員學歷、職稱、職務等變更的辦理日常登記。
定期登記:持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登記。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免費登記一次。主要登記持證人員是否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了解持證人員獎罰情況、在崗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