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證資料變更包括:姓名、職務、身份證號、學歷、工作單位名稱等項目的變更。變更會計證資料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并經所在單位蓋章。
2 、辦理變更業務需提供資料:
(1)單位組織機構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變更項目的原件、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到現工作單位轄區財政局辦理變更手續。
3、其他說明:
(1)沒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會計從業證不會打印單位名稱;
(2)如果找到工作單位后,需辦理單位變更手續,會計從業證注明單位名稱;
(3)調轉工作單位,需要辦理變更單位名稱。
因辦理銀行、稅務等業務需出示會計從業證,沒有持會計從業證、會計從業證沒有打印工作單位及會計從業證登記單位與現服務單位名稱不符的人員辦理以上業務時將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