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會計法》,加強全市各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會隊伍建設,提升財會人員會計誠信和依法理財觀念,按照《關于開展<會計法>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沈財會〔2009〕415號)要求,自2009年6月開始,在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中開展《會計法》專項執法檢查,此次檢查分為單位自查和重點檢查兩個階段,主要對會計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及會計制度體系建設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
截止2009年7月15日,市直及各區、縣(市)、開發區行政事業單位自查階段已經結束,大部分單位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自查工作,并報送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法執法檢查自查表》、自查總結和會計制度,但仍有少數單位未能按照文件要求按時完成自查工作。
目前,《會計法》專項執法檢查進入重點檢查階段。沈陽市財政局已成立5個重點檢查小組,按照重點抽查面不少于30%的要求,未按時完成自查工作的單位都在重點檢查范圍。重點檢查小組成員由沈陽市財政局和各區、縣(市)財政局具有會計法檢查資格人員以及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實習人員組成。此項工作預計到2009年8月末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