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關于做好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根據杭州市財政局杭財會[2009]1043號的文件精神,現將我縣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凡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為2010年4月11日
上午9:00-11:0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下午14:00-16:00 會計基礎
上述二門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3種。
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縣財政局組織考試。我縣初級會計電算化培訓工作由淳安縣技工學校定期組織實施。考生可自主決定是否參加培訓。
三、部分考試科目的免試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的人員,可以憑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自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日的期間)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兩門科目,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考試合格人員可自行在會計報名網上下載打印“合格證書”。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該科目成績合格,可打印單科合格證書(該單科合格證書在申領證時,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有效)。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必須兩科同時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證書。上述單科合格證書或者全科合格證書有效期均為兩年。
請各考生認真對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選擇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科目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門科目。考試之前,考試管理機構不再進行免試科目資格審查。如不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免試條件,只報《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門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報名時間及方法
考試報名時間為2009年11月3日-12日。杭州地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從今年起統一并入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網址:http://kjbm.zjczt.gov.cn),凡要求參加考試的杭州地區考生,請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登錄杭州財稅網站(網址:http://www.hzft.gov.cn)或直接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報名及交費。
(一)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09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24:00,期間網上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
(二)網上報名實行承諾制。考生要承諾所注冊的個人信息資料真實、正確,確認本人符合基本報考條件。
(三)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主頁,首先閱讀并同意相關通知、辦法、解答后,根據提示,進行注冊、報名、交費。已網上報名、但至報名截止日尚未網上交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對網上報名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就近到報名管理部門輔導報名。
(四)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考試前10天內,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的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自行打印準考證有困難的考生可憑身份證到報名網上注冊所屬地區管理部門協助打印。
(五)收費方式采用全省統一的工商銀行網上交費,考生通過網上交費系統交納報名費及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費。
五、考試費用
考務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六、考試輔導教材
為便于考生全面系統了解掌握財政部2008年6月發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大綱的基本內容,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組織有關專家編寫了有關輔導教材。考生可在網絡報名的同時自主選擇,確定是否需要訂購相關考試輔導教材。
七、淳安考試報名點地址及咨詢電話
報名管理部門:淳安縣財政局會計管理科。
地址:千島湖鎮環湖北路695號,淳安縣財政局辦公大樓804室。
咨詢電話:0571-65025556。
會計電算化科目培訓考試咨詢電話:0571-65025556、64817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