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為認真貫徹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實施,近日,財政部下發《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09]13號)文件。
文件規定,為配合各地開展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工作,統一標準,保證質量,財政部委托中國會計學會組織有關專家,嚴格按照《考試大綱》,編寫了《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和《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參考法規匯編》等輔導教材,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同時,以《考試大綱》和中國會計學會組織編寫的輔導教材為依據,開發建設一套高質量的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力爭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供已開展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地區使用。
文件要求各地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實施新發布的《考試大綱》。文件指出,隨著會計改革的不斷深化、會計從業人員知識更新的需要,以及會計核算技術和會計管理手段的提升,需要對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修訂和完善。新發布的《考試大綱》突出了會計從業人員必備的知識結構,力爭做到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的有效銜接,層級明晰、結構科學,重點突出、難度適中。認真貫徹實施新發布的《考試大綱》,有利于各地推廣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選拔合格的會計從業人員,保證會計從業質量。
文件要求各地各級財政部門切實做好新舊《考試大綱》的銜接工作,文件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各地區、各部門開始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命題和考試的,應當以新發布的《考試大綱》作為考試范圍和命題依據。考慮到一些地區在新《考試大綱》發布前已組織本地區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并向社岷凸憒罌忌劑艘讕菰際源蟾俚目際苑段В芯浚廡┑厙梢栽?010年度執行原《考試大綱》;對于新《考試大綱》發布后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應當嚴格執行新發布的《考試大綱》。
文件還要求各地各級財政部門以貫徹《考試大綱》為契機,加快推進和完善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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