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26 共1頁
關于本市2010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滬財會〔2010〕57號
各區縣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及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2010年下半年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日期
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市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三門科目。其中,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全年常設考場,考生須另行報名考試。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的考試日期定于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具體安排如下: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下午13:00—14:30 |
| 會計基礎 | :下午15:30—17:00 |
二、報名對象
持有效身份證,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單位或有本市居住證明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時間和費用
1.報名辦法: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及流程詳見上海財稅網有關公告。
2.報名時間:2010年8月18日上午9:30開始,8月27日24:00結束。各區縣咨詢服務點服務時間為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考生可在報名規定期限內向各區縣咨詢服務點了解報名考試的相關事項(詳見附件)。
3.報名費用: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門科目35元。
四、考試成績
報名參加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的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二門科目在當年度內全部合格,考試成績方認定為有效。
五、免試條件
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考生,自畢業之日起二年內(含二年),可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會計基礎科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試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和不定項選擇題,考生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規定位置填涂。
七、本通知及相關內容,可通過上海財稅網(www.csj.sh.gov.cn)財政公告欄查詢。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二O一O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