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4-29 共1頁
云南省會計考辦
關于2014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鎮雄縣、宣威市、騰沖縣財政局:
根據2014年上半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情況,經研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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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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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1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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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 |
1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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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電算化 |
100 |
50 |
二、請各地在收到省下發成績數據后,及時將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布,并按《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云財會[2013]47號)等規定,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做好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工作。
云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