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
1.匯總記賬憑證核算程序的特點
匯總記賬憑證核算程序與科目匯總表核算程序基本相似,都是根據記賬憑證定期匯總登記總賬。只是匯總的方法不同。匯總記賬憑證核算程序的主要特點是: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會計科目的對應關系,定期編制“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匯總轉賬憑證”,然后再根據各種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2.匯總記賬憑證核算程序下憑證與賬簿的設置
采用匯總記賬憑證核算程序,應設置的憑證和賬簿有:
(1)記賬憑證。設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
(2)匯總記賬憑證。設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匯總轉賬憑證三種;
(3)日記賬。設三欄式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分類賬。設帶有對應科目欄的三欄式總分類賬,設三欄式、多欄式和數量金額式的各種明細分類賬。
3.記賬步驟
(1)根據原始憑證編制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3)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逐筆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5)根據各種記賬憑證編制有關匯總記賬憑證;
(6)根據各種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7)期末,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的余額同有關總分類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8)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記錄,編制會計報表。
4.匯總記賬憑證的種類及編制方法
(1)匯總收款憑證
匯總收款憑證是按現金或銀行存款賬戶的借方分別設置,根據匯總期內的全部現金或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分別按與設證科目相對應的貸方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填列一次,每月編制一張現金或銀行存款匯總收款憑證,月末結出匯總收款憑證合計數,并據以登記有關總分類賬戶。
(2)匯總付款憑證
匯總付款憑證按現金或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分別設置,根據匯總期內的全部現金或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分別按與設證科目相對應的借方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填列一次,每月編制一張現金或銀行存款匯總付款憑證,月末結出匯總付款憑證合計數,并據以登記有關總分類賬戶。
(3)匯總轉賬憑證
匯總轉賬憑證通常是分別按每一轉賬憑證的貸方設置,根據匯總期內的全部經濟業務(涉及現金或銀行存款收、付款業務除外)分別按與設證科目相對應的借方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填列一次,每月編制一張匯總轉賬憑證,月末結出匯總轉賬憑證合計數,并據以登記有關總分類賬戶。為便于編制匯總轉賬憑證,平時填制轉賬憑證時,應編制“一借一貸”的簡單分錄,或“多借一貸”的復合分錄,不要編制“一借多貸”或“多借多貸”的復合分錄。來來
為便于科目匯總表的編制,使得在分別匯總計算其借方和貸方金額時不易發生差錯,平時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盡可能使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保持“一借一貸”,避免“一借多貸”、“多借一貸”和“多借多貸”。
5.優缺點及適用范圍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減輕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并可做到試算平衡,簡明易懂,方便易學。其缺點是:科目匯總表不能反映賬戶對應關系,不便于查對賬目。它適用于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