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26 共1頁
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地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考生誤填誤報。
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酶咧幸陨蠈W歷。
?。ǘ└咝獙卯厴I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需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袑.厴I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者。
?。ǘ┤〉么髮W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ㄈ┤〉帽究茖W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ㄋ模┤〉玫诙W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
?。ㄎ澹┤〉么T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貌┦繉W位。
考務通知:廣西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