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8-02 共2頁
證書掛靠“十大”行規
1、掛證不掛章
一般而言,持證人(尤其是全國注冊證書)只愿掛證,不愿掛章,證章由持證人保管。
2、費用全報銷
異地掛靠者,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由用證單位全全報銷。
3、多證合一
持證人擁有多本證書者,需掛靠于同一單位(國家規定),若除了欲掛靠到外單位的證書外還有其它證書掛在別處,需將以往注冊的證書辦理注銷或退工后方可掛靠。
4、不參與投標
持證人需要掛靠本人證書時,一般證書僅用于企業升級資質或保級,不用于招投標或掛項目,不參與審圖等工作,如確實需要,則費用另算。
5、社保另算
除證書掛靠費用外,根據當地人事部門政策,企業有可能需要為持證人繳納社保等費用,此費用不計在證書掛靠費之內,切記。
6、注冊期簽約
多數一級證書(如一級建造師)及設計類證書(如建筑師、結構師)掛證者掛靠協議簽訂時間一般為一個注冊周期(如2年或3年),費用分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見證付款
持證人與用證單位達成意向約見后,一般而言,用證單位見到證書原件后須支付訂金給持證人,建委驗收后支付掛證費用(一般為一年的掛證費用)的剩余款項。
8、轉注與注冊
初始證注冊新單位對企業而言注冊流程相對繁瑣,而已注冊證書的持證人對證書掛靠市場行情的把握度較高,基于這兩方面原因,初始注冊的掛靠費用一般會低于轉注冊的掛靠費用,(ps:新考出初始證,建議盡快升級為轉注冊證書,先找個單位注冊,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費用)。
9、注冊問題
由于證書原因造成的注冊不成功,企業方有權索回之前支付給持證人的訂金,拒絕支付協議商定的掛證費用。
10、約滿退證
為避免協議期滿后持證人證書能順利取回,一般在協議簽訂之后,用證單位應提前為持證人開好協議期滿后的退工單(即解聘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
協議書樣本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提供的注冊電氣資格證只作甲方辦理企業資質用,不包括注冊資質用。如果乙方需要對資格證進行注冊,甲方應退還資格證(甲方優先享有乙方的注冊權利),(費用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二、 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交付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證起,自乙方需要注冊時止,甲方按每年度60000萬元支付乙方報酬(按實際時間結算),個人所得稅由甲方繳納。。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注冊電氣工程師師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工程師職稱證書、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張(或電子版照片)。甲方收到乙方證書時,應一次支付乙方一年酬金60000萬元整。
四、如果實行電氣注冊,甲方優先享有乙方的注冊權利,乙方應協助甲方完成注冊。酬金按注冊后市場價調整。注冊成功后,執業印章由乙方保管,所有原件(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職稱證書及證書在協議期內由甲方保管)注冊完畢3日內歸還乙方保管。
五、自成功注冊之日(以建設部網站公示為準)2日內,甲方應即時支付給乙方當年度報酬 元 ,(此費用為注冊后費用,上述金額包括了聘用工資等所有按國家法律法規應支付的費用)。
六、聘用期間,乙方應配合進行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維持該注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以保證注冊證書的正常使用及滿足乙方今后轉注冊的條件,如條件允許,甲方將單獨完成此項工作。乙方繼續教育等維持該注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鑒于國家法律規定注冊電氣工程師必須要有業績,為對乙方負責,乙方同意由甲方無償安排合適的工程為作為乙方的工程業績(安排前,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權核實工程的安全狀況及質量狀況,工程中的所有法律責任有甲方承擔); 否則由此導致的注冊電氣工程師因無工程業績不能延續注冊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聘用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為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執業印章(均為原件)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冊、使用;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信息變更,不得有掛失、注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3、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或其他業務需要乙方提供相關俱證書原件的,甲方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及時提供相關證件,不得有任何推諉行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乙方親自到場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應提前七日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費由甲方支付,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給予每天二百元的補助。
4、乙方對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況有保密的義務;
六、聘用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資質證書及注冊證書完好無損;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書丟失或吊銷,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承擔重新的全部費用,并在補 辦過程中給予乙方全力支援;學歷證書丟失的,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20000元;資格證、注冊證因甲方過錯被吊銷的,甲方賠付乙方20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發生的,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本協議中的所有費用幣種均為人民幣);
3、協議履行完畢后,出具乙方解聘證明、完整歸還證書;
4、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證書變更注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于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5、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范圍僅限于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位、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作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后方能暫時領用。
八、解聘、續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應予同意,并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聘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經支付的證書使用費。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無法達成續約,甲方應退還乙方的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并按要求為乙方辦理解聘證明以及辦理建造師注冊變更等相關手續。
九、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5000元并賠償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協議并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自動失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