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3頁
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關于舉辦房地產經紀人員崗位培訓班的
通 知
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商品房銷售代理機構及有關人員:
為認真學習和深入貫徹落實《房產經紀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6號)法規,結合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冀建房[2011]485號)精神,切實加強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管理,提高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市場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邀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來我市舉辦“秦皇島市房地產經紀人員崗位”培訓,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范圍
凡未參加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未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60周歲以下均可報名參加秦皇島市房地產經紀人員崗位培訓。考試合格者,核發《秦皇島市房地產經紀人員崗位合格證》。
《秦皇島市房地產經紀人員崗位合格證》在我市范圍內有效,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根據信用考核或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予以延期。
《秦皇島市房地產經紀人員崗位合格證》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事商品房銷售代理機構履行資格備案的必備條件,也是我市規范房地產經紀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崗房地產經紀人員、商品房銷售代理人員均須報名參加;其他符合報名條件且有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
《秦皇島市房地產經紀臨時上崗資格證》其有效期至2011年期滿后,其有效期將不再延期,自行作廢。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培訓時間:2011年10月24日—26日
培訓地點:國貿飯店(原港城大街208號)六樓國際會議廳(市內乘9、14、18、20路公交車到國貿飯店下車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