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2頁
(8)監理機構設置、崗位職責。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根據建設工程的組織管理模式進行制定。建立組織結構圖。根據建設工程行業類別、規模及施工標段的多寡合理配備監理人員數量。監理人員數量還應根據建設工程進程情況進行合理安排調整,從而滿足不同階段環境監理工作的需要。西氣東輸焦作-安玻天然氣支線工程環境監理設立總監理工程師1人,下設工程環境監理工程師 3名,共計4人。
總監理工程師主要負責:
①代表監理單位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組織開展監理業務,對監理單位負責,接受監理單位的檢查和監督,全面管理和協調監理機構的內部事務;
②負責編制監理工作方案;
③審查承包商環境保護計劃;
④經業主授權,對施工中出現的嚴重違規的環境問題,簽發停工令;問題整改合格后簽發復工令;
⑤參加業主召開的各種有關會議,經業主授權主持召開現場協調會;
⑥負責在工程竣工報告書上對工程環保措施實施情況簽字認可;
⑦定期向業主及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匯報監理工作情況;
⑧負責組織編制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程師職責:
①掌握所要監理的內容和要求,對整個監理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數;
②對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提出環保方面的改進意見;
③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日常巡視工作;
④負責對已結束施工地段的回顧性檢查工作;
⑤編制各種監理記錄表格,對現場監理情況進行記錄;
⑥對巡視中發現的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施工問題,負責通知施工方停止違規作業,并提出整改要求;
⑦負責對整改的問題進行跟蹤檢查驗收;
⑧參加由實施單位組織的初步驗收和由業主或有關主管部門主持的竣工驗收活動;
⑨負責將所有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⑩負責編寫環境監理月報、季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