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30 共2頁
4.《簡明格式合同》(綠皮書)
適用范圍:FIDIC編委會編寫綠皮書的宗旨在于使該合同范本適用于投資規模相對較小的民用和土木工程,如:
(1)造價在500,000美元以下以及工期在6個月以下;
(2)工程相對簡單,不需專業分包合同;
(3)重復性工作;
(4)施工周期短。
承包商根據業主或業主代表提供的圖紙進行施工。當然,簡明格式合同也適用于部分或全部由承包商設計的土木電氣、機械和建筑設計的項目。
類似銀皮書關于管理模式的條款,“工程師”一詞也沒有出現在合同條件里。這是因為在相對直接和簡單的項目中,工程師的存在沒有必要性。當然,如果業主愿意,他仍然可以任命工程師。
鑒于綠皮書短小、簡單、易于被用戶掌握,編委會強烈地希望綠皮書能夠被非英語系國家翻譯成其母語,從而廣泛地應用。此外,對發展中國家、不發達國家和在世界范圍邀請招標的項目,綠皮書也被推薦使用。
特點:
(1)簡單:正如綠皮書的名字一樣,本合同格式的最大特點就是簡單,合同條件中的一些定義被刪除了而另一些被重新解釋;專用條件部分只有題目沒有內容,僅當業主認為有必要時才加入內容;沒有提供履約保函的建議格式;同時,文件的協議書中提供了一種簡單的“報價和接受”的方法以簡化工作程序,即將投標書和協議書格式合并為一個文件,業主在招標時在協議書上寫好適當的內容,由承包商報價并填寫其他部分,如果業主決定接受,就在該承包商的標書簽字,當返還的一份協議書到達承包商處的時候,合同即生效。
(2)業主方面:合同條件中關于“業主批準”的條款只有兩款,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承包商將自己的風險轉移給業主;通過簡化合同條件,將承包商索賠的內容都合并在一個條款中;同時,提供了好幾種變更估價和合同估價方式以供選擇。
(3)承包商方面:在竣工時間、工程接收、修補缺陷等條款方面也和其他合同文本有一定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