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1.法規依據
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在軟弱地基中被廣泛采用。嚴格控制樁位偏差和確保樁頂與承臺良好連接,是樁基施工質量的關鍵。《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7-2002第8.5.2條規定,柱頂嵌入承臺長度不宜小于50mm。《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第5.1.3條把預制樁樁位的允許偏差列為強制性條文,同時又列入主控項目,對樁基質量驗收具有否決權。
2.不規范行為的表現及成因
1)兩種樁頂標高混淆。近年來,筆者調查了上海市區數十個預制方樁樁基施工監理情況,發現普遍存在樁頂標高偏低,致使樁頂嵌入承臺長度不足,削弱了樁基承載能力,其嚴重程度堪稱“質量通病”或“頑癥”并不過分。究其原因,主要設計人員缺乏實踐經驗,施工圖中樁頂與承臺連接節點欠詳,或表述不清,容易造成誤把樁頂結構標高視為沉樁施工中的樁頂標高。
3.防治及監控措施
1)樁基施工前,應認真審核施工圖中樁頂標高,發現問題應通過設計人員糾正。沉樁施工的樁頂標高,應在樁頂與承臺連接節點的結構標高基礎上,再提高150 mm,主要考慮將被鑿除的樁頂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以及錨筋焊接長度。
2)編制樁基施工監理實施細則時,應把沉樁樁頂標高和破樁預留高度列為控制要點。沉樁施工中,樁頂標高宜高勿低,因為樁頂偏高可通過破樁解決,而偏低處理比較麻煩。考*試大*破樁前要求對施工作業人員認真進行技術交底,破樁中嚴禁用大錘夯擊,以免樁頂破碎。
3)樁基開挖時,監理人員應做好巡視檢查,并認真審核樁位竣工圖,重點檢查是否有超過樁位偏差允許值的樁號,如有,則應及時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其補強處理方案應經監理、設計認可。處理和隱蔽驗收過程應封閉、完整。 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