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審批程序
a)預裂爆破、特殊環境爆破(如主要設備、主要建筑物及高壓線等附近)或一次起爆藥超過2000kg,都必須編制爆破設計書,經本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由監理單位和建設公司審批。考&試大&一次起爆藥量超過300kg及一般爆破作業,均需編制爆破設計,報請監理單位審批。
b)爆破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否則不得進行爆破作業。 采集者退散
c)各施工隊在進行爆破作業前,必須領取“爆破作業準爆證”后,在核定的時間內實施并同時在“三點會”上進行申報。
d)“爆破作業準爆證”應由承建單位安全科會同調度室審核簽發,保留存根備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