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監會發布了《關于2009年保險公司合規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確表示,各保險公司應當探索建立機構和員工的合規考核和問責制度,在2009年度考核中設立與合規相關的考核指標,對機構和員工的合規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
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應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合規管理部門及合規崗位,配備具有合格資質的合規工作人員,為公司合規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充分的組織保障和人力支持。
另外,各保險公司的合規管理部門應當在2009年完成對公司重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合規審核,并逐步參與保險產品設計、承保和理賠等業務環節,//收集/提供合規服務。
保監會希望各保險公司的合規管理部門應當與相關部門配合制定本年度公司合規培訓計劃,結合保險監管制度的新發展,確定合規培訓重點,組織對公司各級人員的合規培訓,尤其是對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
各保險公司的合規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年度監管重點以及公司合規管理方面較為突出的問題確立合規檢查方向,//收集/制訂工作計劃,單獨或者與公司相關部門配合在2009年對公司相關業務或者機構實施至少一次合規檢查。
據悉,各保險公司將在今年4月30日前提交的公司年度合規報告中予以列明。各保險公司應當在2009年末對落實本通知的情況進行總結和評價,并在2010年提交的年度合規報告中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