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短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1.取得短期投資
(1)取得短期股票投資
第一種情況:如果支付的價款中不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則會計處理為:
借:短期投資——股票投資
[買價+稅費等相關費用]
貸:銀行存款
第二種情況:如果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則會計處理為:
借:短期投資—股票投資
[買價+相關費用-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
[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
(2) 取得短期債券投資
第一種情況:如果支付的價款中不包含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則會計處理為:
借:短期投資——債券投資
[買價+稅費等相關費用]
貸:銀行存款
第二種情況:如果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則會計處理為:
借:短期投資—債券投資
[買價+相關費用-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
[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貸:銀行存款
2.持有期內收到的現金股利和利息
(1) 短期投資持有期內獲得現金股利和利息,除取得時已計入應收項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實際收到時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短期投資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股票投資
-債券投資
(2)短期投資取得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利息,以實際收到時沖減已記錄的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不沖減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3. 轉讓短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 [實際收到價款]
投資收益 [實際收到價款小于短期投資賬面價值]
貸:短期投資 [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 [實際收到價款大于短期投資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