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2頁
(二)結賬
結賬是一項將賬簿記錄定期結算清楚的賬務工作。結賬的內容通常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結清各種損益類賬戶,并據以計算確定本期利潤;二是結清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分別結出本期發生額合計和余額。
1、結賬的程序
(1)將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并保證其正確性。
(2)根據權責發生制的要求,調整有關賬項,合理確定本期應計的收入和應計的費用。具體包括應計收入和應計費用的調整、收入分攤和成本分攤的調整兩類。
(3)將損益類科目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平所有損益類科目。
(4)結算出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和余額,并結轉下期。
2、結賬的方法
(1)對不需按月結計本期發生額的賬戶,每次記賬以后,都要隨時結出余額,每月最后一筆余額即為月末余額。月末結賬時,只需要在最后一筆經濟業務記錄之下通欄劃單紅線,不需要再結一次余額。
(2)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需要按月發生額的收入、費用等明細賬、每月結賬昔,要在最后一筆經濟業務記錄下面通欄劃單紅線,結出本月發生額和余額,在摘要欄內注明"本月合計"字樣,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
(3)需要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某明細賬戶,每月結賬時,應在"本月合計"行下結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計發生額,登記在月份發生額下面,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通欄劃雙紅線。
(4)總賬賬戶平時只需結出月末余額。年終結賬時,將所有總賬賬戶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在摘要欄內"本年合計"字樣,并在合計數通欄劃雙紅線。
年度終了結賬時有余額的賬戶,要將其余額結轉下年,并在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一年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戶的第一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